張貼日期: 2022-06-21 09:08:23 點閱:199
1.依據本府111年6月7日府教特字第1110211577號(諒達)辦理。
2.教師基礎輔導知能研習,可同時認證職前訓、在職訓,可依照所需的參訓類別
進行報名,請於111年6月13日至7月1日前逕行上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
報名。
3.錄取順序依照下列順位:
(1)職前訓順位1:本縣110或111學年度初任國中小輔導人員(含輔導主任、組
長及專兼任輔導教師)。
(2)職前訓順位2:縣內非輔導相關系所畢業或3年內尚未參加教師基礎輔導
知能研習之教師。
(3)在職訓順位3:110或111學年度擔任學校兼任輔導教師。
(4)在職訓順位4:110或111學年度輔導人員在職訓練需參訓之教師。
4.依據本府行政公告10903530號所述,職前訓中「初任」輔導主任、組長與輔
導教師等之定義,不含回任之人員,亦不含曾在他校(公私立學校)擔任輔導
主任、組長與輔導教師者。
5.研習型態更改為線上研習,可增加錄取至多150位教師參與,以報名順位職前
訓優先錄取,後續在職訓以報名時間順序為錄取標準,請所屬輔導人員依所需
之參訓類別進行報名。
6.三天研習時間與各場次的課程代碼:
(1)7月5日職前訓:順位1、順位2【課程代碼:3449657】、
7月5日在職訓:順位3、順位4【課程代碼:3449658】、
(2) 7月6日職前訓:順位1、順位2【課程代碼:3449659】、
7月6日在職訓:順位3、順位4【課程代碼:3449665】、
(3) 7月7日職前訓:順位1、順位2【課程代碼:3449672】、
7月7日在職訓:順位3、順位4【課程代碼:3449668】。
7.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「甲、輔導倫理與法令規定」或「乙、輔導
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」,最高每場採計6小時。
8.每年7、8月之輔導認證研習,如前一個學年度輔導時數認證已滿,將可計算累
積至下一個學年度進行輔導時數認證,唯不得重複認證。
9.屆時請留意全教網所填寫之信箱,透過信箱寄送上課所需之視訊網址。
10.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詢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業務承辦人:戴亞純教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