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
張貼日期: 2022-12-26 10:18:51 點閱:125
一、申請資格: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(以下簡稱 A 組)或四升五年級(以下簡稱 B 組) 學生,申請者需符合簡章規定之相關條件。
二、初、複選時間:(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)
(一)初選時間:112年3月19日(星期日)。
(二)複選時間:112年4月15日(星期六)。
三、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