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0-03-27 00:02:18 點閱:705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佛教弘光功德基金會109年3月23日弘光總研企字第109032300號函辦理。
二、財團法人佛教弘光功德基金會為彰顯勸化及弘揚孝道之宗旨,藉由辦理學生孝悌楷模選拔及表揚,以落實孝道,實踐慈愛,收風行草偃,肅立行孝為先典範之效。
三、實施對象:本縣高中職以下學校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,每班1名。
四、選拔標準:凡品行良好,並符合固有倫理道德之孝道精神要求及能長期實踐,足為他人表率者。
五、推選程序:由各校班導師或任課老師推薦,將推薦表(如附表1及2)核章完畢後掃描成PDF檔,以電子郵件方式(gzm945@gmail.com)寄至該會彰化辦事處張家榮先生,檔名請用「○○鄉鎮名-校名」(1校1檔)。
六、申請期程: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。
七、獎勵方式:由該會提供每位學生奬勵品及獎盃,於畢業典禮上由各校校長公開頒獎,獎勵品發送方式另行公告。
八、倘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案專案聯絡人鄧戊全主任,電話:092895916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