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兼任人事
張貼日期: 2020-04-22 21:15:38 點閱:266
主旨:轉知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」第2條,業於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(詳如附件)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37076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修正條文於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:「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,不適用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