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0-08-14 13:31:26 點閱:769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09年3月27日府教特字第1090101209號函辦理。
二、研習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。
三、請參加教師於109年9月25日前,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(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),報名路徑: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首頁→研習報名,關鍵字請選「登錄單位」,輸入「溪湖國小」查詢,研習名稱「情緒行為障礙辨識與輔導處遇」。
四、全程參加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。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,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「乙、輔導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」3小時。
五、因學校停車位有限,建議共乘前往,另請自備環保杯。
六、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期間,課程開始前請出席人員皆須接受體溫量測,額溫攝氏37.5度以上者或有嚴重咳嗽或呼吸急促症狀,請勿進入會場,因研習場域屬較密閉式空間,建議出席人員全程戴口罩(口罩請自備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