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兼任人事
張貼日期: 2021-01-06 15:17:31 點閱:316
主旨: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,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23日臺教人(三)字第1090150021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及附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