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2-17 09:21:50 點閱:634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27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00007527K號函暨本縣110-112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辦理。
二、依據前開計畫第七點規定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每年至少研習進修4小時,請貴校配合依110年度課程架構表(如附件)選定辦理實體課程或選修線上課程。
三、另,本府預計於110年7月至8月暑假期間辦理本縣110年度中小學家庭教育師資培訓,屆時將另函公告實施計畫,並請貴校務必派員參加,以落實本縣學校家庭教育推廣。
四、檢送課程架構表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