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出納兼人事
張貼日期: 2021-07-28 08:13:44 點閱:221
主旨:函轉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一案,請查照。 說明:依據教育部110年7月20日臺教人(三)字第1100095272號函辦理,並檢附前函影本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