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2-03-11 13:51:37 點閱:175
一、 主旨:為促進地方藝術與文化發展,深耕社區美學理念,培育生活美學觀念, 並為建立『生活美學化,美學生活化』生活之目標。
二、指導單位:文化部
三、主辦單位: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
四、協辦單位:全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
五、參賽資格:限國內在學具有學籍的學生
六、參賽方式:比賽分兩階段,初賽請依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送件,經評審入選者, 由本館通知參加決賽。
七、初賽:
(一)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: 組別 分組資格 初賽送件規格 備考 國小中年級組 國民小學四年級以下學生 四開白色宣紙(可自行斟酌 劃格與否),
直約 69 公分、 橫約 34 公分直式作品,並 請落款可不蓋印。 國小高年級組 國民小學五、六年級學生 國中組 國民中學一至三年級學生 白色宣紙條幅,
直約 140 公分、橫約 34 公分直式作 品,並請落款蓋印。 高中(職)組 高中(職)校與五專一至三 年級學生
(二)收件日期:自即日起至 111 年 5 月 9 日(星期一)截止(以郵戳為憑), 請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,作品寄到: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-研究發展組 書法比賽【(500)彰化市卦山路 18 號】收。
聯絡人:林先生,聯絡電話:04-7222729-303。
(三)作品內容:字體不拘,請自選歷代詩詞格言或佳句等文詞。
(四)評 審:聘請書法名家擔任初賽評審委員。
八、決賽:
(一)比賽日期:111 年 5 月 28 日(星期六)
(二)比賽地點: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(彰化市卦山路 18 號)
(三)比賽題目:當場公佈,比賽用紙一律由大會提供。
(四) 比賽工具: 墊布,筆、墨、硯臺與印材請自備。
(五)評 審:聘請全國書法名家擔任決賽評審委員。